⚠ 因解反得

1. What(是什么)

因解反得 是第07章三种例外情况之一——会合本为解刑,但过程中反而引起新的刑冲。

章首定位:「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,何也?」—— 这是会合解刑冲的反例

2. Why(为什么重要)

会合解冲 / 会合解刑 是默认的正向规则,但不是所有会合都能解刑冲。本章要避免读死书——必须检查会合的具体情况。因解反得 是第一个需要警惕的反例。

3. How(怎么判读)

源文例:甲生子月,支逢二卯相并,又逢戌

  • 二卯对一子 → “二卯不刑一子”(按源文隐含前提,三刑需”多对一”才成)
  • 戌与其中一个卯合 → 那个卯被合走(去解刑)
  • 剩一个卯对一个子 → 一合而一刑(一个卯刑一个子)
  • 结论:因解(合去其一)反得一刑(一合而一刑)

判读要点:

  • 解(合去其一)的过程改变了原有的支数量平衡
  • 解完后剩下的支又构成了新的刑冲

另见 会合不能解(另一个例外:解的工具被拉走)、以刑冲解刑冲(用别位刑冲转移的另一种反向思路)。

章内隐含前提:「二卯不刑一子」——三刑需”多对一”才成?章内未明列通用规则,本章按字面录入;具体语法规留在后续章节或徐乐吾评注补足。

来源依据

子平真诠·第07章 论刑冲会合解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