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神纯杂
一句话
用神 选定后,还要看”纯”还是”杂”——纯是”互用而两相得”,杂是”互用而两不相谋”;用神纯则气势纯一能力易发挥,用神杂则牵掣多端能力不显。
原文直白总结:“纯者吉,杂者凶。”
徐注章末总结:“凡八字佳者,用神未有不纯者也,稍次则稍杂,愈次则愈杂。“
学习理解
这一页最容易读乱的,是把”纯 / 杂”理解为字面上的”善 / 恶”。
本章的逻辑其实是这样的:
- 变化是前提:本章紧接用神变化——纯 / 杂的前提是”用神有变化”。无变化(专气月令),无所谓纯杂。
- 互用是关键:“纯”和”杂”都是”互用”——区别在”两相得”还是”两不相谋”。
- 纯 = 互用而两相得:两神互相配合,不相碍。如财生官、食制煞——相生 / 相克各得其当。
- 杂 = 互用而两不相谋:两神互相妨碍,不能相得。如官与伤、财与印——并透则凶。
- 杂可救应:杂格可以通过”地位不相碍”或”干头另有制合”救应(浊中有清,仍可贵)。
学完这一页,应当得到的最少共识:
- 纯 / 杂的前提是”用神有变化”——专气月令无变化,也无所谓纯杂。
- 纯 = 互用而两相得(财生官、食制煞等),吉。
- 杂 = 互用而两不相谋(官伤并透、财印并透等),凶。
- 纯杂之理”不出变化”——纯 / 杂是变化的延伸。
- 变化之法”不外五合、三合、六合及生克制化”。
- 杂可救应——地位不相碍或干头制合,仍可贵。
- 好命局 → 用神纯;次命局 → 稍杂;差命局 → 愈杂。
1. What(是什么)
纯 / 杂的定义
| 概念 | 原文定义 | 徐注展开 |
|---|---|---|
| 纯 | 互用而两相得 | 用神纯则气势纯一,能力易于发挥 |
| 杂 | 互用而两不相谋 | 用神杂则牵掣多端,能力不显 |
原文:“纯者吉,杂者凶。“
纯之条件(互用而两相得)
原文列举的”纯”例子:
| 命例 | 配合 | 两相得之处 |
|---|---|---|
| 辛生寅月 | 甲丙并透 | 财与官相生(财生官旺) |
| 戊生申月 | 庚壬并透 | 财与食相生(食生财) |
| 癸生未月 | 乙己并透 | 煞与食相克(食制煞)——相克而得其当 |
徐注总结:
- “财官食印,互用为多,必须合于日元之需要,方不相碍。”
- “总之合于需要,则相得而益彰”——“相得”的关键是”合于日元之需要”。
可以先理解为:
- “纯”不是单看两神是否相生 / 相克,而是看这种相生 / 相克是否合于日元的需要。
- 合于需要 → 相得而益彰(纯)。
- 不合于需要 → 牵掣多端(杂)。
杂之条件(互用而两不相谋)
原文列举的”杂”例子:
| 命例 | 配合 | 两不相谋之处 |
|---|---|---|
| 壬生未月 | 乙己并透 | 官与伤相克 |
| 甲生辰月 | 戊壬并透 | 印与财相克 |
徐注总结:
- “官与伤不并用,财与印不并用,此通例也(除例外)。”
- “并透则为嫌矣。”
- “如地位不相碍,或干头另有制合,亦可救应。否则,不以吉论。”
可以先理解为:
- “杂”的典型是十神相克的两种通例:官与伤、财与印——这两对并透则凶。
- 例外是”地位不相碍”或”干头另有制合”——这就是”浊中有清”的来源。
2. Why(为什么有用)
用神 选定 + 用神变化 检查之后,还要看”纯 / 杂”——同一用神,可能纯也可能杂。
为什么要看”纯 / 杂”:
- 纯则气势纯一、能力易发挥(吉)。
- 杂则牵掣多端、能力不显(凶)。
- 杂可救应——地位不相碍或干头制合,仍可贵(浊中有清)。
为什么”纯杂与变化”相关:
- 原文:“纯杂之理,不出变化,分而疏之,其理愈明,学命者不可不知也。”
- 徐注:“变化之法,不外五合、三合、六合及生克制化。”
意思是:
- 纯 / 杂不是独立判断,而是用神变化的具体应用——变化得当则纯,变化失当则杂。
- 变化的方法不外乎四类——五合、三合、六合、生克制化。
为什么”好命 → 用神纯”:
- 徐注章末:“凡八字佳者,用神未有不纯者也,稍次则稍杂,愈次则愈杂。”
- 好命局 → 用神纯(气势纯一 → 能力易发挥)。
- 次命局 → 用神稍杂(牵掣多端 → 能力不显)。
- 差命局 → 用神愈杂(牵掣更甚)。
3. How(怎么用 / 原理)
按本章材料,判断一个命局的”纯 / 杂”可以分几步:
第一步:识别是否有变化
按用神变化:
- 子午卯酉(专气):所藏仅一神,无变化 → 无所谓纯杂。
- 寅申巳亥(生地):本主 + 长生 → 有变化 → 可论纯杂。
- 辰戌丑未(墓地):本气 + 余气 + 入墓 → 有变化 → 可论纯杂。
第二步:检查互用
看用神之间是否有”互用”——即两神是否互相配合(相生或相克各有其当):
- 互用而两相得 → 纯。
- 互用而两不相谋 → 杂。
第三步:查”相得 / 不相谋”的具体条件
- 两相得 = 合于日元之需要(财生官、食制煞等)。
- 两不相谋 = 不合于日元之需要(官伤相克、财印相克)。
第四步:查”地位相碍”与”干头制合”
按徐注:“如地位不相碍,或干头另有制合,亦可救应。”
- 地位不相碍 → 虽杂但仍有救。
- 干头另有制合 → 虽杂但仍有救。
- 否则 → 不以吉论。
第五步:判断杂中之清
若地位不相碍或干头制合,则虽杂仍有清——浊中有清。
徐注梁鸿志造即为典型例子:
“但细按之,丙火合辛,使财不伤印,印制伤以存官,浊中有清,所以贵也。“
4. How Good(效果如何)
本章对”效果”只给方向,不给量化判断:
- 纯 → 气势纯一,能力易发挥,吉。
- 杂 → 牵掣多端,能力不显,凶。
- 浊中有清 → 杂可救应,仍可贵。
本章徐注附四柱的两个命例(杨增新、梁鸿志)是”纯”和”杂中有清”的典型例证。
杨增新造(纯)
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
徐注评语:“亥卯会合,年透官星,好在子水财星生官,官生印,而印生身,财官印得纯而不杂也。可惜时上少一点金,及身而止,不免后嗣艰耳。”
- 纯之处:财 → 官 → 印 → 身,一气贯通。
- 小瑕疵:时上少一点金,及身而止,不免后嗣艰耳——纯命局的小瑕疵案例。
梁鸿志造(杂中有清)
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
徐注评语:“月令官星透出,然月令子水,为戌未所包围,而癸未又官坐伤地,丙辛相合,日元之情向财而不向官,各不相谋,似乎夹杂。但细按之,丙火合辛,使财不伤印,印制伤以存官,浊中有清,所以贵也。转辗救应,非细辨不知耳。”
- 杂之处:月令子水为戌未所包围、癸未官坐伤地、丙辛合使日元向财——各不相谋。
- 清之处:丙火合辛 → 财不伤印 → 印制伤以存官 → 浊中有清。
来源依据
- 原文:“纯者吉,杂者凶。”
- 原文:“何谓纯?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。”
- 原文:“何谓杂?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。”
- 原文:“纯杂之理,不出变化,分而疏之,其理愈明,学命者不可不知也。”
- 徐注:“用神纯则气势纯一,而能力易于发挥;用神杂则牵掣多端,而能力不显。”
- 徐注:“财官食印,互用为多,必须合于日元之需要,方不相碍。”
- 徐注:“官与伤不并用,财与印不并用,此通例也(除例外)。”
- 徐注:“如地位不相碍,或干头另有制合,亦可救应。否则,不以吉论。”
- 徐注:“变化之法,不外五合、三合、六合及生克制化。”
- 徐注:“凡八字佳者,用神未有不纯者也,稍次则稍杂,愈次则愈杂。”
- 徐注(杨增新造):“亥卯会合,年透官星,好在子水财星生官,官生印,而印生身,财官印得纯而不杂也。”
- 徐注(梁鸿志造):“各不相谋,似乎夹杂。但细按之,丙火合辛,使财不伤印,印制伤以存官,浊中有清,所以贵也。“
容易误解
- 不要把”纯 / 杂”理解为字面上的善 / 恶:纯 / 杂是”互用”的两面——区别在”两相得”还是”两不相谋”,不是善恶。
- 不要把”两相得”理解为”两神相生”:两神相生未必纯(如财生官若不合于需要则不纯);两神相克未必杂(如食制煞若得其当则纯)。关键是”合于日元之需要”。
- 不要把”两不相谋”理解为”两神相克”:两神相克未必杂(如食制煞);两神相生未必纯(如官印相生若不合需要则不纯)。关键是”是否相得益彰”。
- 不要把”杂”理解为完全无用:杂可救应——地位不相碍或干头制合,则”浊中有清”,仍可贵。梁鸿志造即为典型。
- 不要把”通例”理解为”绝对”:徐注明确”官与伤不并用,财与印不并用,此通例也(除例外)“——通例有例外(如梁鸿志造)。
- 不要把”并透”等同于”杂”:原文”并透则为嫌矣”——并透是”杂”的常见形态,但也要看地位是否相碍、干头是否有制合。
- 不要脱离变化看纯杂:本章原文”纯杂之理,不出变化”——纯 / 杂是变化的延伸,不能脱离用神变化单看。
- 不要把”五合、三合、六合、生克制化”理解为变化之外的事:徐注”变化之法,不外五合、三合、六合及生克制化”——这四类就是变化的具体方法,纯 / 杂即其中变化得当或失当的结果。
先不要展开
- 完整的”十神配合”速查表:本章徐注”官与伤不并用,财与印不并用”——其他十神配合(如食与印、伤与财等)的具体规则本章未列。
- 完整的”五合、三合、六合”应用表:本章徐注”变化之法,不外五合、三合、六合及生克制化”——但四类变化如何分别影响纯 / 杂,本章未系统展开。
- 更多”纯”命例的系统归纳:本章徐注附四柱只举杨增新造一例”纯”,更多”纯”命例需后续章节补足。
- “一清到底”作为极致”纯”的系统化:本章徐注引《滴天髓》“一清到底显精神”——但”一清到底”的具体判别标准本章未给。
- “浊中有清”的更系统判断:本章梁鸿志造一例”浊中有清”——“浊中有清”的具体判断标准(哪些制合可救、哪些不能救)需后续章节。
来源
- 子平真诠评注·第11章 论用神纯杂
待补充
- 待建概念:变化之法(五合、三合、六合、生克制化的”组合”——用神变化的延伸)
- 待建概念:互用(“互用而两相得 / 两不相谋”的”互用”作为独立概念)
- 待建概念:财官食印的相生 / 相克配合(可作为十神配合的独立判断)
- 待建概念:官伤不并用、财印不并用(本章徐注”通例”——十神配合的通例页)
- 待建概念:浊中有清(本章梁鸿志造”浊中有清”——作为纯杂的具体应用)
- 待建概念:一清到底(本章徐注《滴天髓》引文——作为纯的极致表达)
- 待确认关联:与天干合化”五合”在本章”变化之法”上的衔接
- 待确认关联:与地支会合”三合 / 六合”在本章”变化之法”上的衔接
- 待确认关联:与用神变化”变之善 / 不善 / 不失”在本章”纯 / 杂”上的衔接——纯 ≈ 变之善,杂 ≈ 变之不善
- 待确认关联:与用神成败救应”杂可救应”与”败中有成”的衔接
- 待确认关联:与用神页”好命 → 用神纯”的衔接
- 待补充:命例四柱——杨增新造(纯)、梁鸿志造(杂中有清)
- 待补充:《滴天髓》引文”一清到底显精神,管取平生富贵真,澄浊求清清得净,时来寒谷亦回春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