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十干十二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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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一气、阴阳、四象、五行
天地之间,一气而已。
惟有动静,遂分阴阳。
有老少,遂分四象。
老者极动静之时,是为太阳太阴;少者初动初静之际,是为少阴少阳。
有是四象,而五行具于其中矣。
水者,太阴也;火者,太阳也;木者,少阳也;金者,少阴也;土者,阴阳老少、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。
徐注
阴阳之说,最为科学家所斥,然天地间日月寒暑,昼夜男女,何一而非阴阳乎?即细微如电子,亦有阴阳之分。
由阴阳而析为四象,木火金水,所以代表春夏秋冬四时之气也。
大地之中,藏水,以及金属之矿,孰造成之?万卉萌生,孰使令之?科学万能,可以化析原质,造成种子,而不能使其萌芽,此萌芽之活动力,即木也。
故金木水火,乃天地自然之质。
万物成于土而归土,载此金木水火之质者,土也。
人秉天地之气而生,暖气,火也;流质,水也;铁质,金也;血气之流行,木也。
而人身骨肉之质,运用此金木水火者,土也。
人生秉气受形,有不期然而然者,自不能不随此自然之气以转移也。
五行分阴阳而有十干十二支
有是五行,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?
盖有阴阳,因生五行,而五行之中,各有阴阳。
即以木论,甲乙者,木之阴阳也。
甲者,乙之气;乙者,甲之质。
在天为生气,而流行于万物者,甲也;在地为万物,而承兹生气者,乙也。
又细分之,生气之散布者,甲之甲,而生气之凝成者,甲之乙;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,乙之甲,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,乙之乙也。
方其为甲,而乙之气已备;及其为乙,而甲之质乃坚。
有是甲乙,而木之阴阳具矣。
徐注
五行各分阴阳而有干支。
天干者,五行在天流行之气也;地支者,四时流行之序也。
甲乙与寅卯
何以复有寅卯者,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。
以甲乙而分阴阳,则甲为阳,乙为阴,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。
以寅卯而阴阳,则寅为阳,卯为阴,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。
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,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,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。
甲乙行乎天,而寅卯受之;寅卯存乎地,而甲乙施焉。
是故甲乙如官长,寅卯如该管地方。
甲禄于寅,乙禄于卯,如府官之在郡,县官之在邑,而各司一月之令也。
徐注
甲乙皆本,同为在天之气。
甲为阳和初转,其势方张;乙为和煦生气,见于卉木之萌芽。
虽同为木,而其性质有不同。
甲乙为流行之气,故云行乎天;寅卯为时令之序,故云存乎地。
流行之气随时令而转移,故甲乙同以寅卯为根,而亥未辰皆其根也(见下阴阳生死节)。
天干通根月令,当旺之气,及时得用,最为显赫,否则,虽得为用,而力不足,譬如府县之官,不得时得地,则不能发号施令,不得展其才也。
十干即是五行,而分阴阳,然论其用,则阳干阴干各有不同。
《滴天髓》云:“五阳从气不从势,五阴从势无情义”。
盖阳干如君子,阳刚之性,只要四柱略有根,或印有根,则弱归其弱,而不能从;五阴则不然,四柱财官偏盛,则从财官,即使日元稍有根苗,或通月令之气,亦所不论。
然或印绶有根,则又不嫌身弱,不畏克制。
此阴与阳性质之不同也。
如伍廷芳造,
又如阎锡山造,
又如许世英造,
此又阴干之特点也(见下格局高低篇)。
阳干则不然,如虞和德造,丁卯、丙午、庚午、己卯,庚金虽弱,透印有根,即不能从,身弱自为其弱,运行扶身之地,自然富贵,特劳苦耳。
此不同之点也。
然阳干亦非绝对不能从者,如逊清宣统造,丙午、庚寅、壬午、壬寅,印比皆无根,则不得不从。
此所谓从气不从势也,其理甚深,非可猝喻,学者多阅八字,经验积久,自能会悟,非文字所能达也(按本章论干支性质,虽为初步,实为最深;命理精微之点,即为干支阴阳性质之别,学者不妨置之后图,俟研习入门之后,自知其重要也)。
天干动而不居,地支止而不迁
甲乙在天,故动而不居。
建寅之月,岂必当甲?建卯之月,岂必当乙?寅卯在地,故止而不迁。
甲虽递易,月必建寅;乙虽递易,月必建卯。
以气而论,甲旺于乙;以质而论,乙坚于甲。
而俗书谬论,以甲为大林,盛而宜斩,乙为微苗,脆而莫伤,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。
以木类推,余者可知,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,故寄旺于四时,而阴阳气质之理,亦同此论。
欲学命者,必须先知干支之说,然后可以入门。
徐注
天干动而不居者,如甲己之年,以丙寅为正月;乙庚之岁,以戊寅为正月也。
地支止而不迁者,正月必为寅,二月必为卯也。
论气甲旺于乙,论质乙坚于甲者,甲木阳刚之性,乙木柔和之质,其中分别,可详《滴天髓》论天干宜忌节。
大林微苗之喻,本为纳音取譬之词,俗书传讹,而无知之人妄执之耳。
学命者先明干支阴阳之理,察其旺衰进退之方,庶不致为流俗所误也。
白话
一气、阴阳、四象、五行
天地之间,最根本的只是“一气”。当这股气表现出动与静,就分出了阴阳。
阴阳再从状态上区分“老”和“少”,就形成四象。动到极点是太阳,静到极点是太阴;刚开始动是少阳,刚开始静是少阴。
四象之中已经包含五行:水属于太阴,火属于太阳,木属于少阳,金属于少阴;土则是阴阳老少以及木火金水之气交会凝结而成。
徐注用日月寒暑、昼夜男女等现象说明阴阳观念,并把木火金水对应春夏秋冬四时之气。这里的“电子亦有阴阳之分”是徐注的近代类比,不应直接当作现代科学术语使用。
徐注又说明:金木水火可看作天地自然之质,土承载并归结这些质;人体中的暖气、流质、铁质、血气流行,也被类比为火、水、金、木,骨肉之质则类比为土。
五行分阴阳而有十干十二支
有了五行之后,还要说明为什么会有十干和十二支。原因是五行本身又各有阴阳。
以木为例,甲乙就是木的阴阳。甲偏重在“气”,乙偏重在“质”。在天流行、推动万物生发的是甲;在地承受生气、形成具体万物的是乙。
再细分,生气散布是“甲中之甲”,生气凝成是“甲中之乙”;万木之所以有枝叶,是“乙中之甲”,具体的枝枝叶叶是“乙中之乙”。
甲出现时,乙的气已经含在其中;乙形成时,甲的质也已经坚固。由甲乙的关系,可以看出木这一行内部的阴阳结构。
徐注概括说:五行各自分阴阳,所以有干支。天干是五行在天流行的气,地支是四时流行的次序。
甲乙与寅卯
为什么木除了甲乙,又有寅卯?原文说,这是从天地两层来分阴阳。
只看甲乙,甲为阳、乙为阴,这是木在天流行时的阴阳。只看寅卯,寅为阳、卯为阴,这是木在地成形、对应时令时的阴阳。
若把甲乙寅卯合起来看,甲乙属天、属象,故为阳;寅卯属地、属形,故为阴。甲乙在天运行,寅卯在地承受;寅卯在地定位,甲乙通过它们施行。
所以原文用官长和地方作比喻:甲乙像官长,寅卯像所管的地方。甲禄在寅,乙禄在卯,各自掌一月之令。
徐注进一步说,甲乙同是木在天之气,但甲是阳和初转,势头正张;乙是和煦生气,表现为草木萌芽。二者同属木,性质仍不同。
甲乙作为流行之气,会随着时令转移;寅卯作为时令之序,固定在地。甲乙以寅卯为根,徐注又说亥、未、辰也可作其根,这涉及后文“阴阳生死”部分,待后续互证。
天干若能通根于月令,得当旺之气,就有力量;若不得时、不得地,即使可用,力量也不足。
徐注由此引出阳干阴干性质差异:阳干略有根或印有根,往往不从;阴干在财官偏盛时,较易从财官。但若印绶有根,又不嫌身弱。这是从从格角度讨论干支阴阳性质。
文中提到伍廷芳、阎锡山、许世英等命例,但原文此处没有列出完整四柱,本笔记不补造;虞和德与逊清宣统两例按原文保留。
天干动而不居,地支止而不迁
原文说“甲乙在天,故动而不居”,意思是天干随年而递易,不固定在某个月上。
“寅卯在地,故止而不迁”,意思是地支作为月令次序较固定:正月建寅,二月建卯。
所以建寅之月不一定配甲,建卯之月不一定配乙;但正月必建寅,二月必建卯。
从气的角度说,甲旺于乙;从质的角度说,乙坚于甲。原文批评把甲简单说成“大林”、乙简单说成“微苗”的俗说,认为这是不明阴阳气质之理。
最后,原文强调学命必须先明白干支。徐注补充:应先明干支阴阳之理,再观察旺衰进退,才不易被流俗之说误导。
关键词
术语解释
阴阳
本章从“一气”的动静来解释阴阳:动为阳,静为阴。它是后续四象、五行、干支分化的基础框架。
四象
四象由阴阳再分老少而来:太阳、太阴、少阳、少阴。本章以四象连接五行:太阳对应火,太阴对应水,少阳对应木,少阴对应金。
五行
五行在本章不是孤立物质,而是阴阳四象中的气质分化。木火金水分别对应少阳、太阳、少阴、太阴;土为四者冲气所结,待确认。
天干
徐注定义天干为“五行在天流行之气”。本章重点说明天干动而不居,甲乙属于木在天流行的阴阳。
地支
徐注定义地支为“四时流行之序”。本章强调地支止而不迁,寅卯固定对应春月次序。
干支
干支是五行分阴阳以后在“天之气”和“地之序”两层上的表达。先明干支,是进入命理判断的基础。
甲乙
甲乙是木在天流行时的阴阳。甲偏气、偏阳刚、生发之势;乙偏质、偏柔和、承受与成形。
寅卯
寅卯是木在地、在时令中的阴阳。寅为阳,卯为阴;寅卯作为地支月令,相对固定。
月令
月令是月支所代表的时令。徐注说天干若通根月令、得当旺之气,力量最显。
通根
通根指天干在地支中有对应根气。本章用甲乙以寅卯为根说明天干力量需要地支承接。
从格
从格是命局中日主不能自立而顺从局中旺势的格局讨论。本章借阳干、阴干性质差异引出“能不能从”的问题。
从气不从势
本章引《滴天髓》“五阳从气不从势,五阴从势无情义”,用来说明阳干、阴干在从格判断上的差异。具体判法需结合后文格局章节,待确认。
知识点归属
知识关联
graph TD 一气 --> 阴阳 阴阳 --> 四象 四象 --> 五行 五行 --> 天干 五行 --> 地支 天干 --> 甲乙 地支 --> 寅卯 甲乙 --> 通根 寅卯 --> 月令 通根 --> 旺衰 旺衰 --> 从格
学习提示
- 本章不是直接讲用神,而是先建立判断用神之前必须理解的干支、阴阳、五行和旺衰基础。
- 阅读时不要把“甲是大林、乙是微苗”当作固定断法;本章恰好批评这种过度取象。
- 阳干阴干的差异会影响从格、旺衰和格局判断,但本章只是开端,具体规则需结合后文。
争议与不确定
- 徐注以“电子”类比阴阳,是时代性解释;本知识库只按原注保留,不把它转写成现代物理结论。
- “冲气”“寄旺”“递易”暂列待确认术语,未单独建概念词条。
- 伍廷芳、阎锡山、许世英三例在当前原文中未列完整四柱,不能补造命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