🛡 支不作干论
1. What(是什么)
支不作干论 是第27章章中核心——同一喜忌, 落在干上是凶, 落在支上未必是凶。章中用「甲用酉官」一例给出 3 个对照, 每个对照都是「干上 X → 凶, 支上同类 X → 不作此例」。
2. Why(为什么重要)
支不作干论 是 喜忌干支有别 框架的具体例子——把「干主动 / 支主静」的总原则落到 正官 / 七杀 / 伤官 等具体十神的判读上。
3. How(怎么用)
章中 3 例(甲用酉官):
| # | 干的情形 | 干上判定 | 支的对应情形 | 支上判定 | 支上不算的原因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1 | 逢庚辛 | 官煞杂(多官多煞) | 逢申酉 | 不作此例 | 申是辛的旺地, 辛坐申酉 = 「府官又掌道印」(兼摄 / 加官不犯重) |
| 2 | 逢二辛 | 官犯重(多官重) | 逢二酉 | 不作此例 | 辛坐二酉 = 「一府而摄二郡」(兼摄 / 不犯重) |
| 3 | 透丁 | 伤官(克官) | 逢午 | 不作此例 | 「丁动而午静, 且丁巳并藏, 安知其为财也」(丁动午静, 且午巳两支藏多干, 不简单当丁看) |
关键判定词
- 「不作此例」 = 支上的同类不算干上的同类
- 「官煞杂」 = 逢多官多煞, 混而不清
- 「官犯重」 = 逢多官重, 重而无用
- 「府官又掌道印」 = 支上同类 = 加官兼摄, 不算犯
- 「一府而摄二郡」 = 一人兼摄两地, 不算重
- 「丁动而午静」 = 干主动 / 支主静(呼应章首总原则)
- 「丁巳并藏」 = 午藏丁 + 己, 巳藏丙 + 庚 + 戊——支藏多干, 不能简单当某一十神看
- 「安知其为财也?」 = 反诘——支藏多, 不能简单判断其性质
判读步骤
- 看一个神在干上——按 喜忌 直接判
- 看其同类是否在支上——同类 = 同一十神或同五行
- 支上的同类不算干上的同类——进入 支不作干论 判读
- 用「干 X / 支同类 X」对照表判断:干上凶(官煞杂 / 官犯重 / 伤官), 支上不作此例
- 注意支藏多干——若支藏多干, 不能简单当某一十神看
4. How Good(效果如何)
- 3 例结构相同:每个「干上 X → 凶」都对应一个「支上同类 X → 不作此例」——穷举同类对照, 让判读精准
- 三个比喻生动:府官又掌道印 / 一府而摄二郡 / 丁动而午静——把抽象的「支不算干」落到具体比喻
- 与 干主天支主地 一致:3 例的共同原因都是「支主静 + 支藏多」——章首总原则的具体体现
在用神框架中的位置
本节内容需要先读过前几章才能理解;不需要可以跳过。
与 干主天支主地 的关系
干主天支主地 是本章总原则(干主动 / 支主静 / 干主一 / 支藏多); 支不作干论 是该原则在「同类对照」上的具体应用——同一喜忌, 干上凶而支上不算。两层嵌套。
与 支而能作祸福 的关系
支不作干论 讲「支不算干」(支上原本无害); 支而能作祸福 讲「支会合能动」(支有动也能作祸福)。两者配对:支上原本「不作干论」(无害), 但「有动」则能作祸福——见 喜忌干支有别 3. How 表。
与第07章 六合 / 第10章 月令藏干 的关系
例 3「丁巳并藏」涉及 月令藏干(午藏丁 + 己 / 巳藏丙 + 庚 + 戊); 「二者合而火动」(见 支而能作祸福)涉及 六合 / 三会。本章与两章有交叉, 但讨论角度不同——本章从「支不算干」角度看, 不展开六合 / 月令藏干本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