🎯 弃煞就官

1. What(是什么)

弃煞就官 是 ch33 论财 章「取舍」类变例——放弃 七杀(克我者之凶神)改用 正官(克我者之善神)作为格局核心。

弃煞就官弃官就煞 / 弃煞就财(变例 2)/ 弃财就煞(变例 3)+ ch35 化印为劫(变局 2)= 子平真诠 「十神互化」的代表——「」与「」机制。

2. Why(为什么重要)

弃煞就官 是 十神互化 在「煞 vs 官」层面的具体应用——凶神(煞)→ 善神(官)的取舍, 与「财 → 印」(化印为劫 反向)和「财 → 煞」(弃财就煞)并列。

弃煞就官 是 美者存憎者弃也(弃煞就财 章首立场)的同源立场——「存美就美, 弃憎就美」= 「存所当存, 弃所当弃」的取舍哲学。

3. How(怎么用)

判读「弃煞就官」格局时, 看 2 个核心条件:

  1. 官与煞 同透 —— 官煞混杂(与 印兼透官煞 ch35 变局 1 同源)
  2. 取舍机制 —— 弃煞(七杀 不被扶, 反而被克/合)+ 就官(正官印绶 化解后取用)

弃官就煞 的对照

维度弃煞就官弃官就煞
七杀(凶神)正官(善神)
正官(善神)七杀(凶神)
方向凶→善善→凶
章首立场美者存憎者弃也」(同源)美者存憎者弃也」(同源)

4. How Good(效果如何)

来源依据

子平真诠·第33章 论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