🎯 弃官就煞

1. What(是什么)

弃官就煞 是 ch33 论财 章「取舍」类变例——放弃 正官(克我者之善神)改用 七杀(克我者之凶神)作为格局核心。

弃官就煞弃煞就财(变例 2)/ 弃财就煞(变例 3)+ ch35 化印为劫(变局 2)= 子平真诠 「十神互化」的代表——「」与「」机制, 主动放弃一个十神, 改用另一个作为格局核心。

2. Why(为什么重要)

弃官就煞 是 十神互化 在「官 vs 煞」层面的具体应用——善神(官)→ 凶神(煞)的取舍, 与「财 → 印」(化印为劫 反向)和「煞 → 财」(弃煞就财)并列。

弃官就煞 是 美者存憎者弃也(弃煞就财 章首立场)的同源立场——「存美就美, 弃憎就美」= 「存所当存, 弃所当弃」的取舍哲学。

3. How(怎么用)

判读「弃官就煞」格局时, 看 2 个核心条件:

  1. 官与煞 同透 —— 官煞混杂(与 印兼透官煞 ch35 变局 1 同源)
  2. 取舍机制 —— 弃官(正官 不被扶, 反而被克/合)+ 就煞(七杀食神 / 印绶 化解后取用)

弃煞就财 的对照

维度弃官就煞弃煞就财
正官(善神)七杀(凶神)
七杀(凶神)(善神)
方向善→凶凶→善
章首立场美者存憎者弃也」(同源)美者存憎者弃也」(ch33 变例 2 章首)

4. How Good(效果如何)

来源依据

子平真诠·第33章 论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