🎯 弃官就煞
1. What(是什么)
弃官就煞 是 ch33 论财 章「取舍」类变例——放弃 正官(克我者之善神)改用 七杀(克我者之凶神)作为格局核心。
弃官就煞 与 弃煞就财(变例 2)/ 弃财就煞(变例 3)+ ch35 化印为劫(变局 2)= 子平真诠 「十神互化」的代表——「弃」与「就」机制, 主动放弃一个十神, 改用另一个作为格局核心。
2. Why(为什么重要)
弃官就煞 是 十神互化 在「官 vs 煞」层面的具体应用——善神(官)→ 凶神(煞)的取舍, 与「财 → 印」(化印为劫 反向)和「煞 → 财」(弃煞就财)并列。
弃官就煞 是 美者存憎者弃也(弃煞就财 章首立场)的同源立场——「存美就美, 弃憎就美」= 「存所当存, 弃所当弃」的取舍哲学。
3. How(怎么用)
判读「弃官就煞」格局时, 看 2 个核心条件:
与 弃煞就财 的对照
4. How Good(效果如何)
- 「十神互化」代表 —— 弃官就煞 与 弃煞就财 / 弃财就煞 / 化印为劫 同源, 是 子平真诠 「变局」的代表
- 章首立场一致 —— 「美者存憎者弃也」是 弃官就煞 / 弃煞就财 的共同章首立场
- 取舍哲学 —— 「弃」与「就」机制 = 用神 框架的「取舍层面」, 与「化」「制」「合」机制并列